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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城區總體規劃


  • 填海緣起
  • 規劃流程
  • 第一階段公眾諮詢資料
  • 第二階段公眾諮詢資料
  • 第三階段公眾諮詢資料

填海緣起


特區政府於2008年向中央政府正式提出填海申請,國務院於2009年11月正式批覆同意特區政府填海造地約350公頃建設澳門新城區。
中央政府在批覆文件強調:“建設澳門新城區是發揮`一國兩制´優勢,緩解澳門特區土地資源嚴重稀缺、改善居民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,有利澳門特區應對金融危機,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,促進社會和諧穩定。”

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先生在2010年施政報告中就新城區建設提出:“政府依循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路向,在新填海土地的規劃中將預留適量的土地,發展有利促進經濟多元進程的相關產業,但不包括博彩業。預留土地建設公共房屋,增加文化康體、社會教育、交通基建等公共設施;增加澳門的綠化休閒空間,加強環境保護,美化海岸景觀,擴大城市生活空間,改善人居環境,提升居民綜合生活質素。”

填海區共分為五塊,分別位於澳門半島東、南,以及氹仔的北面,總面積約為350公頃。